本报太原消息 6月18日为“草原保护日”。17日,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了主题为“依法保护草原,建设美丽山西”的宣传活动。
《草原法》规定,草原是指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我省草地资源主要分布在东西两山区和中部盆地的边缘。风沙前沿、山川纵深、河流沿岸和城乡周边,铺就出三晋大地的绿色本底。据上世纪80年代草地资源普查,全省天然草地总面积455.2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29%。如今,草原不仅仅是指传统意义上的北方放牧草地,而是几乎涵盖所有长草的土地,有着独特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是不可替代的重要战略资源。我们的母亲河——黄河,其水量的80%直接源自草原,长江水量的30%、东北河流50%以上的水量源自草原。草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基础,保护草原资源,是我们应尽的光荣义务。 (刘子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