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版:市县新闻

实施“四禁”措施

文水县全面推进散煤治理工作

  本报吕梁6月30日讯(记者李全明 通讯员马智勇)近日,文水县印发《大干50天面貌大改变生态治理和环境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规定全面落实文水县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散煤治理措施,大力推进已规划储售煤企业建设,全面取缔县域内非法散煤销售点,禁煤区内6月底前实现燃煤炉具和原煤“双清零”。
  该县将县城建成区及周边5公里区域列为2019年禁煤区,禁煤区内实施“四禁”措施:一是禁燃,即禁煤区内所有企业、个体经营户和居民住户在日常生产经营、生活活动中禁止使用燃煤,6月底前实现燃煤炉具和原煤“双清零”,凡集中供热未覆盖的行政事业单位、工商企业、居民住户实施煤改气、煤改电;二是禁售,即全面取缔禁煤区内所有煤炭经营摊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采购、经营销售燃煤;三是禁储,即禁煤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储存、囤积燃煤;四是禁运,即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向禁煤区内运输煤质燃料,禁煤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暂无条件实施清洁供暖的,可使用硫分低于1%、灰分低于16%的清洁焦和清洁煤等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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