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省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

先行在省属企业及驻晋知名企业开展

  本报太原7月2日讯(记者 齐泽萍)为进一步健全我省技能人才评价机制,省人社厅近日决定先期选择部分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
  试点企业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省属企业及驻晋知名企业,已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衔接机制,具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措施。能够按规定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评价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评价结果与薪酬待遇挂钩。
  试点职业(工种)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新职业,结合本企业的主体职业(工种)。准入类职业资格不纳入试点范围。
  评价职业(工种)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评价活动。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依据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评价规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一般划分为五级,由低到高分别是: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19-07-02期

  • 第2019-07-01期

  • 第2019-06-30期

  • 第2019-06-29期

  • 第2019-06-28期

  • 第2019-06-27期

  • 第2019-06-26期

  • 第2019-06-25期

  • 第2019-06-24期

  • 第2019-06-23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