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太原新闻

太原公租房申请审核工作启动

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本报太原7月8日讯(记者 王波)记者今日从太原市政府获悉,2019年度太原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工作目前已经开始,各个社区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据介绍,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太原市市区(六城区)居民户口,且至申请之日近两年内在本市市区连续居住;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含)1700元/人·月;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含13平方米),且在太原市市区范围内无宅基地。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市区(六城区)居民户口,且至申请之日近两年内在本市市区连续居住;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含)2586元/人;3.家庭无房(含非住宅),且在太原市市区范围内无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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