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7月18日讯(首席记者 贠娟绸)今天,省人大常委会发出公告:《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为7月25日。
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初审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机构对草案进行了修改,拟在2019年7月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修改后的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各界群众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一是发送电子信件至sxrdfzw@sohu.com;二是寄送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19号;邮编:030073;信封右上角请注明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