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8月5日讯(记者 王雁)记者今日从太原市科技局获悉,太原市今后将鼓励企业引进落地国内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最高补助100万元。
据介绍,太原市明确提出,对于引进的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属国内首创并在太原市区域内成功转化应用的,按企业对该项目支付的技术合同交易额的30%补助,最高100万元。此项补助的申报主体为在太原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条件为:引进国内首创的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且签订时间为2018年度,并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申请补助的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在本市技术交易平台备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