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晋中市供销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试点通过验收

  本报太原8月14日讯(首席记者 崔晓农)记者从省供销社获悉,近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对晋中市供销社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验收结果作出批复,认定晋中市供销社承担的“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专项试点工作通过验收。
  2017年7月,总社批准晋中市实施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试点。试点以来,晋中市供销社以深化综合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三农”为根本,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抓手,坚持“政府主导、为农服务宗旨、公益性服务、合作制引领、市场化运作”五项原则,牢牢抓住“四梁八柱十条筋”工作方略,探索了“自主改造、两社联合、社村共建、产业融合、股份合作”五种模式,目前已累计完成80个基层社恢复改造和属性建设任务。三年来,为恢复改造基层社累计投资5264.3万元,改造面积57021平方米,改善了基础设施,树立了供销形象,提升了服务能力,逐步达到“社员能分红、职工能养老、产业有依托、资产有收益、生活有保障”的发展目标。在推进基层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打造基层社为农服务平台方面探索出了可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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