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深度报道

就《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贯彻落实

我省将从四方面全力推进

  本报太原8月18日讯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完成后,我省将从四个方面予以推进,保障条例得到充分的贯彻,这是记者近日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这四个方面具体为: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条例》宣传贯彻融入到水污染防治执法实践全过程,将《条例》向全省重点排污企业宣传培训;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重点流域持续开展执法攻坚行动,建立“铁腕治污”常态化机制。对严重违法排污行为严查重处,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刑事拘留。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散乱污”企业,发现一处,取缔一处,震慑一片;强化督察问责。对于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方政府,按照有关办法实施问责;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各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水环境保护正面典型、曝光水环境违法负面典型。充分利用“12369”环保举报热线,引导群众参与水污染防治,多渠道多方位强化社会监督。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19-08-18期

  • 第2019-08-17期

  • 第2019-08-16期

  • 第2019-08-15期

  • 第2019-08-14期

  • 第2019-08-13期

  • 第2019-08-12期

  • 第2019-08-11期

  • 第2019-08-10期

  • 第2019-08-09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