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品牌山西周刊

破解资源型企业发展“魔咒”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刑事风险防范高端论坛侧记

  一座城,一场论坛,一个世界级热议话题由此展开……
  2019年8月30日下午,财富国际大厦26层,50多位一流学者和行业精英正在这里汇集,一场高端领域的论坛,即将在这里展开热烈的“论道”。

深度聚焦
题材重大思想碰撞倍受关注

  他们来自我省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法律界。一位又一位主讲嘉宾走上前台,从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法律规范,到自然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合规性管理;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刑事风险产生,到企业高管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刑事风险防范,深度聚焦四大热点,进行了多角度、多侧面的认真审视,展开了全方位、立体式的思想碰撞,充满智慧、主题深刻、观点鲜明的精彩演讲,引起与会嘉宾、企业高管热烈的反响。他们蓬勃向上、理性睿智的深刻阐述,把整场论坛推向高潮。
  2019年8月30日下午,正当全省下大气力打好蓝天碧水保卫战,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生态文明思想浩荡东风吹拂下,一场由山西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办,中吕律师事务所承办,山西省生态环境法律保护协会协办,“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刑事风险防范”为主题的高峰论坛,在省城太原拉开帷幕。
  这场论坛与资源型能源领域转型息息相关,与企业发展紧密相连,更与我省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如何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如何引导能源资源企业高管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同时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为企业高管营造公正完善的法治环境,是这场论坛关注的焦点、举办的初衷。
  特别是在全省新兴产业强势崛起,煤炭产业走上“减、优、绿”之路,在新旧动能加速转换过程中,在“煤炭大省”正在向“制造强省”大踏步迈进中,新时代,破解资源型企业高管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山西的生态环保发展建言献策,为建设美好的绿色山西贡献力量。
  山西省政协社法委,中吕律师事务所,山西省生态环境法律保护协会携手办论坛,这种主动担当、创新作为的精神,深得参会嘉宾肯定,盛赞论坛举办恰逢其时,意义重大。
  论坛举行当天下午,省政协常委、省政协社法委主任李劲民,省政协常委、省总工会副主席韩丽珍,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韩培方等领导嘉宾莅临论坛现场,盛装出行齐齐亮相,为这场论坛的开幕“站台”“背书”。

论坛开场
荣彰、李艳红亮出“主题”见解独特

  这场倍受关注、题材重大的论坛,在现场嘉宾热切的期待中,在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荣彰和山西省生态环境法律保护协会会长、中吕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艳红热情洋溢的致辞中开始了。
  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荣彰表示,以“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刑事风险防范”为主题的本次论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当前,随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领域监管趋严,我省生态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省内能源型企业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领域存在哪些具体的刑事风险,相关单位该如何防范?荣彰认为,只有解决这个问题,才能整体推动我省生态问题整改有力有效,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这个问题是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话题,也是省政协委员关注的“课题”,更是今天论坛交流的“课题”。
  “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这一“最严密”的生态文明法制观,力度之大、决心之大,字字句句诠释着这是一条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这是“制度”,这是“法”。字里行间传递着党和政府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的“铿锵之声”。
  如何处理政府信赖度与司法惩罚之间的关系?如何在严惩自然资源领域刑事犯罪行为的同时,让企业对政府和司法有信赖感和敬畏心,继而安心办企业,做一个有责任担当的企业?尤其是在环保政策收紧情况下,既要合规经营,又要背负环保欠账,还要做大做强,重重压力之下的企业能做到吗?这是山西省生态环境法律保护协会会长、中吕律师事务所主任李艳红关注的问题,同样李艳红也亮出今日论坛“主题”。
  从“课题”到“主题”,从风险产生的原因,到风险发生的危害,再到如何防范风险、最后提出风险防范“良方”,“课题”与“主题”可谓环环相扣,层层递近;从“课题”到“主题”,他们站在各自专长的领域发表独特见解共同交流,“题”中之意不谋而合。
  荣彰、李艳红对论坛寄予厚望,更对论坛充满信心。因为有省政协社法委“坐镇”,有高校教师“布道”、还有企业家“护航”,更有律师同行,众位“大咖”联手打造。荣彰是这样说的,我相信,通过深入交流,参会嘉宾一定会有所启发、有所收获。李艳红则用一句“论坛举办正当时”,“道”出了论坛举办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切中要点
专家学者亮出观点激荡智慧

  聚焦“课题”,阐述“课题”,关注社会热点主题。观点在交锋,思想在碰撞。一个又一个专家学者走上讲台,热点理论问题和突出实践问题,深入研讨、理性反思、良性互动……
  山西大学教授李麒从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刑事风险防范的意义、定义与要义三方面进行了阐述,并结合大量司法判例对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涉及的罪与刑的基本规范,以及对故意与过失、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从严与从宽等认定问题为大家进行充分讲解。
  中吕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凝义,结合自己代理的多个案例,全面讲解了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犯罪主体、犯罪故意、犯罪行为等构成要件,并对犯罪证据中的鉴定意见和监测数据为大家做重点阐述,也为能源资源型企业容易涉及刑事犯罪之处做了风险提示。
  “小时候,那条清澈的小溪从门前哗啦啦流过,这是我童年最美好的回忆。如今,小溪早已干涸,取而代之的是一栋栋高楼大厦。社会越发展,越应该注意保护环境,治理环境。”
  山西大学教授张天虹分享的是生态环境与刑法之间的三个关系,他通过举例等生动形象的表述,让在场的来宾对发展生产与环境付出、环境行政法律与环境刑法、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刑事司法的关系有了更深的认识。最后,他希望能源资源型企业高管应对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刑事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深入的研究和学习,从而提升防范刑事风险的能力。
  深入研讨直击主题,专家学者们你来我往,旁征博引,有解读有展望,有分析有前瞻,有实践有思考,更有研究和总结。

入脑入心,企业高管获益匪浅盛赞论坛

  加强企业高管在企业治理中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已经成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认真对待的重大课题。
  在全省大力建设生态文明的这个关键时刻,在能源企业转型的关键时刻,论坛的召开仿佛一场“及时雨”,在参会企业高管中引起了热烈反响。
  特别是论坛始终围绕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法律规范,自然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合规性管理,企业高管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刑事风险防范等主题的展开,专家学者探讨的这些热点话题,也是参会企业代表关心的问题,他们深深感到提高环保法律意识的重要性,纷纷表示,必须将防范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意识提升到具体的生产、经营中来,防微杜渐,消除隐患。能源资源型企业高管应对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刑事法律法规,需要下大力气进行认真深入的研究和学习,从而提升防范刑事风险的能力。
  这是一场启发智慧、促进行动的论坛,这是一场跨界融合、良性互动的论坛,这是一场理念交换、技术分享的论坛,这更是一场拓展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与促进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研究深度与广度的论坛。
  为了山西生态文明建设更“美”,为了事关山西资源型转型的一场伟大的“能源革命”,中吕执行合伙人高剑生告诉记者,只要企业需要,今后还会组织更多、形式更丰富的活动,中吕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始终与绿色山西同行……

本报记者 王晓华 郝薇 实习记者 李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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