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资委战略规划处二级调研员 贺强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柴志勇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部长 赵文龙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武艺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杨宏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副主任 张英
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副行长 孙以洲
山西省国资委战略规划处二级调研员 贺强:
坚持问题导向确定“135”战略目标
省属企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作为省属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代表,国资委高度重视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积极组织省属企业梳理情况、分析问题、建言献策,着力为我省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今年,国资委坚持问题导向,正在下大力气解决省属企业运行效率不高,企业发展活力不足,历史包袱较重等问题,确定了“135”战略目标,即保持国有企业稳健发展态势,在优化资本布局、加速混改、推行市场化契约化管理三个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在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解决遗留问题、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加强国企党建五个方面加强支撑。营商环境的优化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重要支撑条件,迫切希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早日出台。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柴志勇:
优化山西营商环境必须进行法治化改革
作为大型国企,我们希望山西的政务环境更加便利、法治环境更加公平、投资贸易环境更加开放、创新环境更加优越。对于我省拟出台的《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项目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企业开办、变更、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等方面,都应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法治化改革。
比如:太钢作为大型企业集团,有全资、控股子公司近百个,有工程项目建设,子公司完全有能力承建,如果按现行规定必须对外招标,不但不会降低成本,同时也会降低效率。为此建议:企业集团范围内的项目,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有能力承建的,均应交由子公司承建。同时建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印章、企业电子登记档案与非电子证照、公文、印章和企业登记档案,在法规中都应作出相应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部部长 赵文龙:
山西应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
我省处于中部地区,既没有沿海地区的优越外部条件,也没有西部地区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要想发展,只能靠自力更生,只能依靠比其他省份更加优越的营商环境。因此,根据我省的经济发展模式,制定与产业布局、发展前景相结合的特点更加突出、力度更大的营商政策,解放传统思想和思维的束缚,在准入、融贷、项目落地、人才等方面形成特色,建成系统完善、因地制宜的一流营商环境,从而吸引全国乃至全世界更多大型企业、新兴产业和高端人才进入,复兴晋商光辉历史,意义深远。
山西应该加大对营商环境的宣传力度,让更多国家和企业改变对山西固有的印象;同时加强对行政部门的培训力度,确保所有行政部门熟悉本省各项营商政策;让更多群众知晓我省的营商政策和环境,鼓励全省人民一起干事创业,吸引出去创业的人才回乡投资建设。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武艺:
建立省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山西交控集团既是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受惠者,也是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的参与者。对于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立法,我们建议:一是从职能划分和工作机制上,在省级政府设立专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公室,专项负责、统一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指导服务、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政策研究等。健全工作协调和推进落实机制,建立省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上,出台“1+N”项细化政策、行动方案和责任清单,聚焦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关注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重点事项,进一步优化在规范政府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强化制度保障等方面的软环境。通过在线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杨宏:
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力度
山西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首要条件就是要求政府职能转变,建立诚信政府,如此,才能激发市场活力,从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尤其是对于我省金融服务而言,建议金融机构应当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授信管理制度和信贷管理流程,加大对中小企业从债券、信贷、股权等方面的融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对同等申请条件下各类所有制主题的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应当保持一致。对于融资担保而言,建议建立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体,以商业性担保和民间互助性担保为支撑的省、市、县分级融资担保体系。
同时,建议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指导,并加大督导力度。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副主任 张英:
用评价指标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从营商环境整体评估看,2018年,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的“获得电力”指标排名全国前列,且在2019年省内“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获得电力”指标优于其他指标。我省全力推进一般工商业降价,积极拓展大用户市场交易电量规模。
对于山西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建议:一是营商环境立法应当是谁主管谁来监管,应列入法律程序;加大宣讲力度,用公众倒逼形式,把各行业管理纳入考核。二是营商环境立法主要解决的是个别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各级人大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执行效果的监督,做到违法必惩,切实维护市场公平正义。三是对营商环境立法,应要多倾听企业的实际需求,要使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参与到本次立法过程中,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行政审批部门多、流程长、事难办等影响企业经营效率的问题。
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副行长 孙以洲:
全省要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作为省内最大的国有商业银行,近年来,工行山西省分行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努力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积极参与全省营商环境的优化工作。对于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我认为,首先要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将中小企业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和人民银行等系统内的企业信息共享到信息平台中,加大市场监管、税务、供水、供电、住房公积金等行政部门与银行的信息互通。其次,政府要加大服务力度,在服务主体的过程中,应紧抓服务痛点,延伸服务触角,真正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各方主体的密切配合与共建。要严厉打击个别民营企业逃废债行为,防止一些企业一方面享受营商环境带来的红利,一方面作出有损和破坏营商环境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