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政府,民政工作处在为民解困、为民谋利、为民服务的最前沿。
保障和改善民生,蕴藏着千千万万家庭变迁、命运转折、生活改善的故事。民生福祉就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民生期待显得颇为迫切。
近年来,我省民政系统的一系列和民生相关的政策出台、重大工程推进……
养老服务“多元化”
让老人晚年更幸福
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道考题。
2014年,我省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措施》等20多项政策文件,持续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加强养老设施建设,为养老服务提供了良好的硬件支持。
目前,我省在城市社区广泛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在农村建立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了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据山西省民政厅数据显示,目前全省建成市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9个、城市社区居家照料中心(含老年餐桌)776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181个。各类养老服务机构989个,各类养老服务床位19.16万张。更有11.26万老年人领取高龄津贴,2.59万失能老年人享受护理补贴,老年人安全感、幸福感日益增强。
“缺场地”“缺资金”“缺服务”一直是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瓶颈”。如何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养老服务,把实实在在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省民政厅瞄准养老服务这一关乎民心的热点难题,成立标准化建设领导组,制定了五年发展规划,编制完成39项山西省养老地方标准,2019年又申报立项25项,其中,《山西省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总体框架》是省政府“13710”督办项目。
为满足我省近600万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放宽养老市场准入条件,实行“先照后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由每床1000元提高到5000元,并出台了贷款贴息办法。
推进“三社联动”
让社区充满活力
作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已经成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场域,其中“三社联动”是重新认识社区治理的新视角。
所谓“三社联动”,是指在社区治理中,以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为载体,推动多方共同参与。
“三社联动”基层治理工作在实际推动中,政府购买服务落地难、社会组织发育难是制约“三社联动”最突出的问题。为解决此问题,省民政厅有关部门先后赴太原、运城、大同、阳泉12个街道30多个社区调研指导;蹲点省内唯一入选的“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阳泉城区,和社区、街道、社会组织、社工干部一起讨论解决办法,几次讨论,最后拿出《政府购买服务“1+4”指导性办法》,实现了我省这项工作的新突破,有力推进了实验区工作。
近年,我省不断推进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转变社会治理方式,加大社区设施建设力度,新增社区综合服务设施66万平方米,增幅达86%,社区对居民群众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不断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大村(居)务公开力度,有效激发了基层社会活力。
优化公共服务
提高生活质量
行政区划调整,是一项非常庞大而又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大到影响经济发展,小到身份证、户口簿的变更。
我省在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界线管理方面,完成了大同市和长治市的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怀仁县撤县设市、省政府及泽州县驻地迁移5件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现全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的重大突破。
据了解,我省在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方面,重新划定火葬区,由19个县(市、区)扩大为93个;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覆盖低收入群众;建成并启用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山西省省级数据中心,实现网上实时在线登记。为7.8万名农村留守儿童、2.8万名留守妇女、9.4万名留守老人建立信息台账。
此外,我省不断创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发展和服务,对全省15390家社会组织进行规范管理,降低会费标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