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

——我省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意见亮点扫描

  “到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5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幼儿园办园行为普遍规范,保教质量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11月15日,省政府网站发布的《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

优化布局结构

  实施意见明确,要以县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和应对学前教育需求高峰方案,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成本,选定具体位置,明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确保优先建设。同时,要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实施普及学前教育县建设工程,通过新改扩建公办园、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鼓励支持街道和村集体以及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公办园、认定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多种渠道,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

扩大资源供给

  实施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公办园,县级政府制定公办园分年度建设计划,列入政府重点项目和同级财政预算。实施公办幼儿园挖潜增量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当地优质公办园合并或设分园、政府接收、集团化办园等多种形式,多渠道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乡镇中心园达标工程,探索乡镇中心园与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到2020年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标准化的公办乡镇中心园;实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程,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各地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结对帮扶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使普惠性民办园成为民办幼儿园的主体。

加强队伍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幼儿园教师配备管理,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终身不得从教;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将公办园中保育员、安保、厨师等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试点实施乡村公办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各类幼儿园要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行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支持师范院校与优质幼儿园协同建立培训基地,重点采取集中培训与跟岗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幼儿园教师。

强化监督管理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健康检查、疾病防控、上下学交通安全等工作,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2019年底前,推动实现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达到100%,城市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完成防撞柱等硬质隔离设施建设;在幼儿园出入口及相关街巷安装具备“人脸识别”等功能的卡口系统,强化对教师、保安、劳务派遣、勤杂等工作人员的审查管理。
  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按1人负责5所左右幼儿园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2019年底前实现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含民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
  坚决遏制民办园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实施加盟、连锁行为的营利性幼儿园,原则上应取得省级示范园资质。
  健全教研责任区制度,2019年底前,各市、县(市、区)要确定1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和1名以上专职教研员,建立覆盖城乡各类幼儿园的学前教育指导网络。
  与此同时,将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市县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指导幼儿园党建工作,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本报记者雷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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