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财经新闻

交通运输部: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公布

  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魏玉坤)记者21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近日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或者动态加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意见指出,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实行明码标价,公示服务项目及价格,并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班车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还应在客票(含电子客票)标注或者通过售票渠道公示上限票价。
  意见指出,健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鼓励各地逐步建立完善运价调整机制,对运价调整机制进行听证,达到启动条件时应及时实施运价调整并向社会公告,实现运价调整工作机制化、动态化,增强价格时效性、灵活性。
  意见明确,春运和节假日期间,班车客运票价不得实行正常定价水平以外特殊的加价政策。鼓励汽车客运站、班车客运经营者向旅客免费提供改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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