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山西省广告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将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

  本报太原11月25日讯(记者 郝薇)今天,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山西省广告产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此举对于鼓励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推动培育我省广告产业园区建设,规范园区申报、认定和管理将起到积极作用。
  该《办法》中提到的广告产业园区,是指以创新驱动、整合资源和融合发展为重点,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努力实现产业要素集聚,发挥广告传递正能量的作用,打造广告产业众创、众包、众扶和众筹平台,突出以广告产业发展为主业,引领区域广告产业创新发展的特定区域。
  依照本办法被认定为山西省广告产业园区的将给予重点扶持,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此外,山西省广告产业园区应当具备一定的广告产业规模,具有持续发展潜力,积极开展广告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资源交流和整合,能够对全省或区域广告产业发展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有利于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集团化方向发展。申报山西省广告产业园区要具备的条件有:园区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广告营业年收入在1亿元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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