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银行财务透明度研究的现实意义
加强中央银行的财务透明度已经成为许多国家中央银行演进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从本质上讲,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精神要旨在于,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保证中央银行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体系中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自主权或独立性。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需要透明度来保障,独立性和透明度恰如孪生姊妹一样相伴而生,相互作用。
(一)中央银行透明度对货币政策独立性的必要性
从治理和责任的角度看,透明度是中央银行独立性演进的必然要求。由于制定货币政策是一项复杂且技术性很强的专业工作,同时需要有长远的规划,而政治干预往往只注重眼前利益。因此,中央银行一般享有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自主权,以便免受来自政治的干扰和压力。实证观察和研究也证明,独立的和负责任的中央银行可以带来较低的通胀率,从而可以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但是中央银行必须保持足够的透明度及担负起解释责任。也就是说,中央银行在透明度和信息披露方面要比普通的公共机构做得更为彻底,这是其获得独立性的条件。
(二)提高决策科学性与有效性的必然要求
中央银行保持充足的透明度,让公众充分了解货币政策的目标和使用的工具,甚至公开披露政策决策的前提条件、对未来的预测等,那么公众就会增加对中央银行的信赖,政策更容易达到预期的效果。此外,中央银行提高透明度将促使市场参与各方更容易进行政策评价和提出政策建议,从而可以活跃政策竞争,提高政策质量,达到更加理想的政策效果。从市场效率的角度看,中央银行提高透明度可以增进市场整体的稳定性,从而导致更优的决策和更高的产出。
(三)履行受托责任的需要
中央银行作为国务院重要组成部门,兼受政府和公众的双重委托,履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和提供金融服务职能,中央银行政策业务的变化很大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影响金融市场参与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不仅有助于利益相关者更好地理解我国金融稳定的现实和风险,同时也有利于社会公众对中央银行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因此,中央银行会计报告应在满足内部管理需要的同时,满足外部使用者如政府经济部门、市场经济主体、投资者、社会公众等的需求,以此了解中央银行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及提供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四)金融会计国际化和政府会计改革的趋势
在1992年之前,我国会计制度执行的是分行业、分所有制形式的模式。从1992年开始,我国对会计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其中金融业以“两则两制”为标志,1993年发布并于2001年修订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6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统一了金融业及其他行业的会计制度,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标准接轨。因此,作为金融业的管理者和服务者,以及国家行政部门组成之一的中央银行,不可避免地受到银行业和政府双重会计改革的影响,必须革新现有会计政策。
二、我国中央银行会计信息透明度的现状
(一)现行会计标准滞后且不合理,会计信息质量不高
一是会计核算基础无法体现收入与费用的匹配。目前,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其最大的优点是与中央银行预算财务体制相适应,如对于购置的业务专用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在业务发生时直接作为当期费用处理,没有实现资产使用费用和实现收益进行配比。二是资产计量方法采取历史成本法,且存续期间不对财产价值进行调整,导致资产价值反映不真实。中央银行持有的资产包括证券、外汇、黄金等随市价变动较大的资产,这些资产若不及时调整,其账面价值就无法真实反映资产状况。三是谨慎性原则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这主要体现为对再贷款等风险资产没有计提减值准备。从以上分析可知,根据目前中央银行会计标准计量的资产真实价值和收益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已失去了真实性和可靠性的特征。
(二)现行信息披露和监管机制缺失,有待健全和完善
会计信息披露和监管是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的重要渠道。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都对中央银行年度财务报告披露提出了要求,但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制度要求相当模糊。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只是提及年度报告按国家规定予以公布,《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也只提及年度决算报告上报财政部,但具体通过何种方式公布都没有涉及。二是披露的范围较小。公众只能从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获知货币供应量、外汇储备等部分数据,但中央银行的损益表、业务状况情况表及预算执行情况却无法了解。三是披露的会计信息缺少社会监督。目前中央银行会计信息主要接受财政部和审计署财务方面的监督检查,对会计信息质量未能全面评价,且会计信息从未经过独立的第三方注册会计师审计,不利于公众对中央银行行为的透明度进行监督。
(三)现行会计核算分散,信息汇总的及时性受限
中央银行会计核算分散主要体现为横向分散和纵向分散两种情况。横向分散是指在同一机构中,会计分散在会计、支付、国库、发行、外汇管理等部门,这些业务采用不同的系统进行核算,会计信息资源无法实时共享,呈现相互分割的状态,各核算部门虽掌握了有关自身业务的大量会计信息,但都不能全面反映中央银行的会计核算内容。纵向分散是指在中央银行系统内会计业务集中程度仍不高,目前政府会计、国库会计主体已不完全对应于行政机构,而趋于更加集中,但仍未实现真正的集中,扁平化管理仍有待改进。
(四)财务预算控制执行不够透明
财务预算实际需求与预算控制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导致预算控制的执行情况存在诸多问题。一是预算指标滞后,预见性不强。基层央行每年的预算指标下达大都在五、六月份,各级行财务活动只能按上年基数进行,由于上半年预算指标下达存在时滞性,导致基层央行预算支出集中在后几个月的现象,无形之中增大了预算执行的随意性,降低了透明度。二是财务预算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目前人民银行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已纳入《中央银行会计数据集中核算系统》,但该系统反映的仅仅是每个账户的余额,对于账户所列支的费用明细,则需查看会计凭证才能得知,会计财务预算信息的披露职能还不够完善。
三、提高我国中央银行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提高财务透明度
在完善人民银行会计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改革人民银行的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明确披露依据,把握好披露的详略程度,在满足信息需求之间进行平衡。
(二)实行财务预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财务和预算情况就是权利公开,是预防腐败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基层人民银行应充分认识到实行财务预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当前具有的重大政治意义,定期公开财务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真正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更加有效地加强对基层央行的民主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滋生。
(三)加强财务预算信息化建设,改进落后的技术手段
财务预算透明度的实现需要以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和通讯技术为支撑,银行部门应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加快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备的预算编制系统、预算执行分析报告系统、部门间信息共享系统以及宏观经济政策分析系统等,提高银行部门宏观经济预测与分析能力,科学合理确定预算指标,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作者:中国人民银行怀仁市支行 王存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