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为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省财政厅发布《新型采购人制度》

  本报太原11月26日讯(记者 郝薇)日前,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强化和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新型采购人制度的通知》(简称“新型采购人制度”》。该制度对于贯彻落实深化改革精神,构建我省现代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强化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推动政府采购向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2019年是政府采购深化改革的关键年,该制度明确“一体两翼一平台”的改革思略,即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突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平台。
  《新型采购人制度》以贯彻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目标引领和结果导向,坚持放管服效改革,强化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中的主体作用,突出采购需求在采购活动中的统领作用,厘清采购人10项主体职责,加强采购人5个方面的内部管理,细化15个采购环节的流程控制,推进采购人依法履行主体职责,加强采购人内部管理和流程控制,规范采购人的采购权力运行,促进采购人依法履职尽责,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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