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2月4日讯(记者张剑雯 任慧君)记者今天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太原市老旧柴油车辆淘汰报废补贴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采取“政府补贴为主”与“企业自愿让利”相结合的原则,引导老旧柴油货车和营运柴油客车报废淘汰,根据淘汰车辆的车型、注册登记日期及先后顺序给予适当补助。补贴额从0.4万元到3万元不等。
符合补贴条件的是2019年10月1日起淘汰注销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包括轻微型载货柴油车、中型载货柴油车、中型牵引柴油车、重型载货柴油车和重型牵引柴油车,不含黄标车)、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客车(包括小微型载客营运柴油车、中型载客营运柴油车、大型载客营运柴油车,不含黄标车);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和单位,在太原市注册登记;车辆报废时,其实际使用年限距离国家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以上(含一年)或不满行驶里程参考值,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此次补贴政策实施时间按照补贴金额分三个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办理注销手续的车辆,按照补贴系数1进行全额补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办理注销手续的车辆,按照补贴系数0.8进行补贴。2020年9月30日之后办理注销手续的车辆,不予补贴。
太原市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生态环境、商务、公安等部门将派驻专人办理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具体“一站式”办理窗口为:迎泽区政府服务中心;小店区政府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尖草坪分局;晋源区政务服务中心;杏花岭区政务大厅;万柏林区政务服务中心;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古交市梭峪乡会立村车辆检测站;阳曲县政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