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月1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12月13日开始实施,这是近年来我省支持创新创业发展政策措施中“含金量”“含新量”最高的政策文件。
五大亮点体现“含金量”“含新量”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马双喜介绍,这次出台的《措施》,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全方位、大力度”支持,是多年来各部门支持双创政策的集大成,对双创支持的范围、领域、力度更大更广。
针对制约“双创”发展的瓶颈,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增强金融支持作用、招才引智、打造双创产业链、深化商事制度、双创容错免责机制等方面坚持改革创新,提出了具体举措。
更加注重发挥双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对评估优秀的“智创城”省级双创中心和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给予建设资金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给予省级基本建设资金政策倾斜支持。
针对创新创业成本高、融资难等突出问题,研究完善扶持双创企业的政策举措;建立和运用好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深化创业板改革;推动双创平台建设升级,提升服务双创能力。
明确提出要延伸充实双创活动周内容,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和潜能。
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
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培育认定,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全省国家级、省级科技孵化载体数量近300家,有力促进了全省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我省此次《措施》的出台,对支持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加细化的举措。
对新认定或备案的各类国家级双创孵化平台,在享受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支持;对省外国家级孵化机构落户我省的,比照我省现有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补助标准执行;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50万元;对已有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入驻的小微企业和孵化毕业的企业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择优奖励30万元。
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容错免责
由于受制于技术、资金、管理、市场等诸多因素,创新创业失败率偏高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需要持续创新创业,《措施》从两个方面提出了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容错免责的具体举措。
一方面,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提高奖励额度。加大创业投资、财政资金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提高对上市企业的奖励力度。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和特事特办的引进办法,支持引进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提升创业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积极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小微创业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小微企业市场的抗风险能力。
另一方面,探索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消除双创后顾之忧。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实施创新项目及国企改革过程中,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相关负责人在履职过程中发生问题的,客观公正作出审计评价和处理,属于改革创新合理容错的,予以免责。
允许种子投资基金最高50%的投资金额失败容错率,风险投资基金最高30%的投资金额失败容错率,着力解决基金公司不敢投问题。这两条实际上就是要鼓励创新、宽容失败。
本报记者齐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