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2月19日讯(本报记者齐泽萍)《山西省星创天地管理办法(试行)》今天发布,这意味着我省省级星创天地认定工作正式开启。这将在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高农业创新供给质量和产业竞争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创业带动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我省星创天地认定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的运营主体,成立并运营一年以上。具有至少1家技术依托单位。具有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公共服务的场地和设施面积之和不低于200平方米。至少有5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人员组成的创业服务团队,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至少有3名以上由技术专家、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科技特派员等组成的专职或兼职创业导师队伍。至少有3家创业团队或创业企业入驻,运营良好,有较好发展前景。星创天地运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企业入驻制度、创业辅导制度、企业毕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星创天地要定期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服务活动或创业融资活动,每年活动不少于6场。星创天地运营主体所在地,要有明确支持星创天地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据了解,组织申报2019年度山西省星创天地工作今天同时开启。山西省星创天地认定后,经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将给予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