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柳林县在继续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今年,全县已落实补助资金73.62万元,惠及学生2800余人。(宋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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