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2月23日讯(记者王龙飞)日前,我省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高陡边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决定从12月16日到2020年1月10日,对各市高陡边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此次督查将重点对吕梁、晋中、临汾3个市开展。督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市人民政府研究部署深化高陡边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并制定工作方案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单位全面排查辖区内高陡边坡地质灾害,对前期排查工作开展“回头看”,完善高陡边坡地质灾害数据库情况;对确定的隐患点依法开展防治管理情况;是否对高陡边坡隐患点逐一论证,确定整治方案;是否对存在高陡边坡隐患点的居民和单位在坡面直排污水、开挖坡脚、取土等可能造成坡体失稳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是否对省政府、省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自然资源厅督办的地质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治。
此次督查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深化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行动是否在市县得到贯彻落实和取得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