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2019年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排名第382名

灵丘财政局获“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本报大同12月28日讯(记者 张云 通讯员 马明清)12月26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灵丘县财政局获得“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受到财政部表彰。
  据了解,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由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主办评选,每五年评选一次,是全国财政系统的“金字招牌”和最高奖项。在这次会议上,我省包括灵丘县财政局和陵川县财政局共2个县级财政部门被授予“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
  近年来,灵丘县财政局发扬平型关精神,开拓创新,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锻造过硬理财队伍,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创新财政投融资,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出台的一系列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等政策措施,积极涵养财源,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不断夯实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全力支持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倾力保障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竭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把灵丘建设成为面向京津冀地区“宜居宜业宜游山水特色城镇”提供了坚强的财力保障。各项工作得到各级肯定,在2019年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排名第382名,全省综合排名第10名,全市排名第一,获激励资金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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