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2月30日讯(记者 郝薇)元旦将至,又到了一年的消费高峰期,为减少消费纠纷,倡导文明、科学、绿色、环保的品质消费理念,12月30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如遇到合法权益受损情况,一定要保留好消费凭据,及时向当地消协组织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太原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团购商品时,要看清团购商品的详细介绍或特殊规定。假期出行时,消费者要选择正规的旅行社,签订书面协议;网上预订房间时,要注意看清预订信息并及时确认,对网站的宣传和订单信息进行截图保存;在线订房后,要直接与预订的酒店电话确认。消费者在参加商场购物促销时,要了解清楚活动规则,特别要留意经营者宣传海报上相关优惠促销的限制性条件,莫贪图便宜冲动消费。交款要交到商场统一设置的收银台,切勿交到售货员手中。
同时,火车票须通过铁路客户服务中心官方渠道购买。购买机票则应先选择航空公司官网或者信誉好的订票网站,不要只看价格,还要弄清限制条件。预订饭菜时,明确用餐时间、服务细节和取消变更的违约责任。遇到收取餐具费、空调费、座位费、开瓶费等费用的经营者,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尤其是,购买预付卡时务必要理性谨慎。要和经营者签订合同,约定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及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