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晋城消息 近期,晋城建行结合基层支部实际情况,制定基层支部委员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党支部成员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力促各项工作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议事规则》遵循的三项原则为: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支部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负有向党支部书记主动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重要领导责任;纪检委员负有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情况的监督责任;按照“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张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