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3月1日起《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

  本报太原1月22日讯(首席记者 贠娟绸)3月1日起,经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这是记者从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条例》共七章59条,主要从优化审批、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和法治保障等五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特别是对“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作出明确规定。
  《条例》明确,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集中许可部门的集中审批职责;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许可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应当按照宜划尽划的原则,依法推动有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整链条划转到集中许可部门统一行使。
  《条例》突出了我省优化审批制度改革的成功实践,有利于全面提升我省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条例》坚持以立法保障、推动和引领改革,结合我省实际对国务院条例进行细化和补充,力求符合山西实际、解决山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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