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省CPI上涨2.7%

结构性上涨特征明显

  本报太原2月2日讯(记者王龙飞)据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调查,2019年我省CPI比上年同期上涨2.7%,涨幅较上年同期扩大0.9个百分点,呈现出明显的结构性上涨特征,总体处于可控区间。其中,城市上涨2.6%,农村上涨3.0%;食品价格上涨8.0%,非食品价格上涨1.4%;消费品价格上涨3.3%,服务价格上涨1.8%。
  分月看,CPI走势阶段性特征明显。与上年同月相比,2019年各月CPI同比涨幅基本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2月CPI同比涨幅基本处于“1时代”,涨幅分别是1.8%和1.6%。主要是当时我省非洲猪瘟疫情影响未退,猪肉价格低迷,加之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充足,特别是菜、果等食品价格稳定,整体市场物价处于相对平稳阶段。第二阶段:3—9月CPI同比涨幅进入“2时代”。从3月份开始,受供应不足影响,苹果、梨等鲜果价格持续大幅上涨,至6月份达到最高点,鲜瓜果价格比上年上涨50.9%。其中,各地市场苹果和梨价格翻倍上涨。受影响,CPI涨幅突破2%。7月份开始,鲜瓜果价格出现回落,猪肉价格接续发力上涨。但受上年翘尾因素减弱影响,8—9月CPI同比涨幅出现连续回落迹象,但总体仍保持在2.2%以上。第三阶段:10—12月CPI同比涨幅再上一个台阶进入“3时代”。四季度,受前期猪肉价格连续上涨累积因素带动,牛肉、鸡肉、羊肉、鸡蛋、肉制品、在外餐饮等价格全面上涨,拉动CPI同比涨幅突破3%。10—12月份CPI同比涨幅分别达到3.2%、3.8%和3.8%,成为2012年以来最高点。
  全省居民消费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呈现为“七升一降”的格局。食品烟酒价格一直处于领涨地位,其他各类呈现温和上涨态势,交通和通信价格则小幅下降。具体来看,与上年相比,食品烟酒价格上涨6.3%,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2.9%,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2.5%,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8%,居住价格上涨1.7%,衣着价格上涨1.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4%,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1.3%。
  据介绍,我省CPI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国家统计局最新资料显示,2019年山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9%)0.2个百分点,与安徽、重庆、天津并居全国第16位,在中部省份和周边五省均处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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