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2月10日讯(记者欧志强)记者今天从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公布第二批国家森林乡村名单,全国共有3639个行政村获此称号,我省有125个行政村获此称号,至此,我省共有255个行政村获此称号。
记者了解到,森林乡村是指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
开展森林乡村创建对努力实现乡村自然生态有效保护、绿化总量持续增加、生态系统质量不断提高、村容村貌水平显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