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2月16日讯(记者 王佳)2月16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全省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本季学期开学时间不得早于3月1日。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综合研判确定后,另行通知。
通知要求,开学前,各校要做到“三到”,即校领导全部到岗,教职员工全部回到学校所在地,防控措施全部到位。在外地的教职员工返回工作地后,要居家隔离观察14天。学校可视情况安排教职工实行弹性工作制。各地各校要按照“七个一律”要求,强化疫情防控管理,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开学时间确定后,各校须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开学。
学校要全面完善开学工作预案,制定分区域分层次分院系分年级错峰返校工作方案。开学前,学校要依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坚持教师线上指导帮助与学生居家自主学习相结合,限时限量合理安排学生学习。
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在开学前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线上培训不得违规组织开展超前超限超纲在线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