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省应急管理厅:七条措施防控焦炉限产期安全风险

  本报太原2月21日讯(记者 王佳丽)针对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部分焦化企业面临原材料紧缺、产品运输困难以及人员返岗不足等问题,生产处于非正常状态的这一现象,省应急管理厅加强指导服务,提出七条措施防控焦炉限产期安全风险,并已通过微信群下发到全省各焦化企业,要求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执行,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据介绍,省应急管理厅组织有关专家和山西焦化公司仔细分析研究,从生产系统不稳定的安全隐患、煤气中氧含量高的安全隐患、焦炉煤气压力偏低的安全隐患、操作事故的安全隐患、造成焦炉炉体损坏的安全隐患、工艺处置检修维护风险加剧等6个方面指出了焦化低负荷生产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并根据这些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了7条安全防范措施。
  由于结焦时间延长甚至焖炉,焦炉加热温度降低,导致焦炉本体结构热膨胀发生变化,需加强焦炉炉体维护和调整,防止串漏或外漏,重点关注纵横拉条吨位、炉柱曲度变化,增加测调频次。
  通过降低鼓风机转数,优化集气管自动调节参数等措施,稳定集气管压力。严禁鼓风机在临界转速区运行,特别注意煤气氧含量控制,严禁超安全指标运行。
  化产装置应按正常生产操作进行控制,对脱硫、硫铵、洗脱苯等系统运行可靠性进行排序,运行可靠性差的系统可有序退出生产系统。
  优先保证焦炉加热及蒸汽系统用煤气,减少外送煤气量,防止回炉煤气压力过低。剩余焦炉煤气用于生产甲醇、合成氨、LNG等化工产品的生产装置,应保证装置的负荷率不低于设计低限值,否则应有序停止生产。
  所有运行的生产装置应保证安全联锁、报警、可燃有毒气体监测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完好在用。
  保障仪表空气、吹扫氮气和蒸汽的可靠供应,应加强对辅助生产系统的巡检维护,确保可靠运行,满足生产系统异常状况时的安全使用要求。
  制定限产期间的专项应急预案,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并保证完好有效。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0-02-21期

  • 第2020-02-20期

  • 第2020-02-19期

  • 第2020-02-18期

  • 第2020-02-17期

  • 第2020-02-16期

  • 第2020-02-15期

  • 第2020-02-14期

  • 第2020-02-13期

  • 第2020-02-12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