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3月2日讯(记者姚凡 通讯员赵志峰)日前,娄烦县坚持疫情防控与生产统筹兼顾,出台了系列奖补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切实防止农村人口因疫情返贫致贫。
据了解,该县出台《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项目生产运营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摸排,一企一策,确保全县所有扶贫产业项目全面复工复产、达产达效,切实发挥产业支撑带贫减贫效应,助力2020年脱贫攻坚交总账。目前,46个已完工的产业扶贫项目中36个已复产。
同时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农业产业技术人员奖补办法》,对服务本县2016年以来脱贫攻坚项目库中的生态规模养殖、温室蔬菜大棚、食用菌、马铃薯种薯繁育、服装加工项目等,并与经营主体有稳定服务关系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进行奖励,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复工复产。对疫情期间在岗服务的技术人员每名奖补5000元,对4月底前返岗的技术服务人员每名补助3000元。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方案》,对赴县外务工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和县内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务工的用工单位进行奖补。
娄烦县鼓励县内各类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吸纳该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在确保防护安全前提下,对使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较多且在2020年度5月底前务工人员连续稳定务工达到3个月以上的县内各类用工企业进行奖补。吸纳10人以上就业,一次性奖补3万元;吸纳20人以上就业,一次性奖补6万元;吸纳30人以上就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娄烦县还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促进农产品销售的奖补办法》,鼓励本县范围内的企业、合作社、经纪人收购本县内农户、农业合作社自产的马铃薯、谷子(小米)、豆类等杂粮及核桃。
在遵循本地市场价格、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前提下,收购农户农产品1万-5万元的,按收购金额的8%进行奖补;收购农户农产品5万元以上的,按收购金额的10%进行奖补。收购农业合作社农产品3万-10万元的,按收购金额的3%进行奖补;收购农业合作社农产品10万元以上的,按收购金额的5%进行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