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免、减、缓”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太原3月3日讯(记者李若男)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努力推动服务业稳定持续高质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陆续推出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和措施,做到了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
  在免的方面: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此项优惠政策涵盖了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业,同时也涵盖了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业。可以说,政策涉及面广,优惠力度大。
  在减的方面:主要包括三项具体政策,涉及增值税、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一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二是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服务业企业缴纳当年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去年税额标准的90%执行。三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行业的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缓的方面:主要包括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两项措施。一是对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纳税申报困难的服务业企业,可在申请后依法办理延期申报。二是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延期缴纳税款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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