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自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我省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本报太原3月5日讯(记者王龙飞)近日,省发改委发布消息,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决定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此次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时间。2020年2月7日,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和2020年2月10日省发改委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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