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3月9日讯(记者王佳)记者3月6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省纪委监委的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并认真整改社会组织中存在的问题,省民政厅决定在省级社会组织中开展自查自纠行动,本次行动从即日起至3月20日前完成。
据了解,此次自查自纠行动将围绕社会组织收费管理情况、党政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兼职情况、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情况、社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情况四个方面展开。要求各社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此次自查自纠行动,深层次开展自查自纠,深刻剖析并及时纠正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坚决解决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于3月2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并将《社会组织自查自纠表》(于山西民政官方网站下载)邮寄至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电子版发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