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3月15日讯(记者王雁)日前,记者从太原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太原市制定出台《抗疫情、保增收、防返贫十项措施》,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提供有力保障,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
据了解,这“十项措施”具体为:推动农业项目开工复工。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优先支持农业产业项目复工复产。加快新建农业项目进度,具备开工条件的,可简化项目流程,确保尽早开工。对于暂未达到开工复工要求的,提前备工备料,为开工复工创造条件。
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全覆盖。市内各类企业优先招用娄烦、阳曲两县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疫情期间,对输送贫困县劳动力入职太原市企业及各类经营主体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入职企业及各类经营主体依法与贫困县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三个月后,给予1000元/人的招募奖励,同时,对入职人员给予1000元/人的入职奖励。
开展农产品产销衔接。组织驻村帮扶工作队、“城区对口”帮扶单位就地消费娄烦、阳曲特色农副产品。
解决农资购买和技术服务难题。解决贫困户因疫情购买农资难问题。组织农业技术专家在娄烦、阳曲两县分别开展4到6场“送科技下乡”活动,及时指导贫困户开展春耕备耕工作。
大力实施产业扶贫。指导娄烦、阳曲两县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阳曲县重点抓好北部有机旱作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娄烦县做大做强马铃薯繁育种植传统产业。
简化金融服务流程。对娄烦、阳曲两县受疫情影响到期还款困难的贫困户,适当延长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疫情期间产生的逾期贷款,视情况用风险补偿金偿还。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下拨进度。市、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优先用于贫困户恢复生产、增加收入,优先安排年度项目和使用计划。持续加大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及时下拨资金到县。
完善贫困人口保障机制。对已享受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政策的,延长定期核查期限,按原渠道继续保障。
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对娄烦、阳曲两县未脱贫的贫困人口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战,建立台账、明确措施,5月底前确保问题全部清零。加大对有返贫风险脱贫人口和有致贫风险边缘人口的监测,做到脱贫即出、返贫即入、应扶尽扶。
关心关爱扶贫干部。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扶贫干部进行表彰激励,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