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省对入河排污口开展排查整治

要求年底前全面完成

  本报太原3月18日讯(记者张剑雯)近日,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启动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行动,要求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年底前完成全省其它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据了解,此次排查的重点是黄河流域山西段设有国考断面的涑水河、沁河、三川河等11条入黄支流以及浊漳河、桑干河、滹沱河、大清河等河流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我省采取“查、测、溯、治”并举的方式,在4月12日前,全面完成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7月底前,全面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其它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市对于每一个入河排污口,要通过溯源追踪、现场问询和无人机排查等手段,一一溯源到排污主体,全面建立辖区内的入河排污口清单,标识排污口和排放主体位置关系,最终整理成市级入河排污口清单,5月15日前完成上报。各市要做好排查工作,特别是对于2019年国考断面仍未退出劣V类的断面所在河流实施全河段核查,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被通报。要针对每个入河排污口实施登记建档,建立地表水断面——排污口——污染源清单。对确认保留的入河排污口建立台账进行规范管理。已经取得排污许可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进行登记,未取得排污许可的各类排污口需按要求整治后方可进行登记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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