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4月29日讯(记者栗美霞)为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我省今年计划评定首批4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和第二批3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4月29日上午,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省文旅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李贵作出如上表述。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旅游发展,2019年,省政府召开全省乡村旅游示范村命名暨推进大会,对宣传落实乡村旅游示范村标准、保护田园风光、传承村落文化等作出安排部署,为我省乡村旅游发展指明了方向。在2019年发布《乡村旅游示范村等级划分与评价标准》《黄河人家、长城人家、太行人家基本要求与评价标准》,评定100家3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的基础上,我省2020年计划评定首批4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和第二批3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成立山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会商推进山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工作。
据介绍,乡村旅游示范村分3A、4A和5A三个等级。今年计划评定的首批4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从3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中产生。原则上,已在《全省乡村旅游示范村标准符合性复核情况的通报》(晋文旅办发〔2019〕261号)中列入4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备选名单、申报资料齐备的,优先进入4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初选名单。
按照《山西省乡村旅游示范村创建评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乡村旅游示范村实行动态管理。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联合农业、住建、扶贫等相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社会调查、听取游客意见反馈等形式开展复核工作。
李贵表示,受疫情影响,旅游市场以周边游、近郊游为主,乡村旅游在旅游产品供给中占有重要地位。省文旅厅将坚持标准引领、示范带动,强化乡村旅游规划管理,强化乡村旅游宣传推介,强化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全面推动乡村旅游提档升级,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