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我省四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

对解决最基层环保机构薄弱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本报太原5月14日讯(记者张剑雯)记者今天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省、市、县(市、区)、乡(街道办)四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部成立,主任均由党政“一把手”担任,实现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覆盖。
  据了解,今年3月,我省成立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之后,各市、县、乡镇按照省里要求纷纷成立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其中市级11个、县级(含开发区)125个、乡镇级(含街道办)1394个。
  四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成立,是我省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的重要举措,对于落实各级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对于解决乡镇最基层环保机构薄弱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为进一步推动形成“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全省全面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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