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入邪教虽然在一念之间,但邪教带来的伤害却是巨大的。一段误入“法轮功”的经历让我付出了惨重代价,不但导致家庭破碎,还害得我人财两空。
我叫鲁喜芹,今年51岁,家住在吉林省农安县巴吉垒镇9社。婚后,虽然我们家庭并不富裕,但我和丈夫勤劳肯干,慢慢积攒了一些积蓄。后来,我们又来到县城,干起了小百货买卖生意,凭着苦心经营,生意越来越好。
然而,让我意想不到的是,1996年初,我时常出现头晕症状,后来到医院一检查,被确诊为高血压。当年我才27岁,对于这个诊断结果备受打击。医生告诫我说,高血压病是身体运动量减少,身体脂肪过多引起的一种病变。于是,我就听从医生建议,每天早晚坚持锻炼。
一念之间被拉入邪教
1997年春的一天早晨,我和邻居张大妈一起到公园晨练时,看到一群人正在集体练功。她指着人群问我,你知道这群人在练什么吗?我说不知道。张大妈说,他们练的是“法轮功”,什么病练了这种功法后,不用吃药就能治好,还能让全家人跟着受益呢!
我一听就有点心动了。后来,在张大妈的劝说下,我购买了“法轮功”的一些书籍和音像资料学习。后来,张大妈得知我练着功还吃药的事后,就反复劝我不要再吃药了,要靠修炼的诚意感动“师父”,增加功力才能达到治病的目的。
痴迷邪教付出惨重代价
在张大妈和功友的教唆和灌输下,我很快被洗脑了,“法轮功”的“圆满”“成仙”“成佛”等想法占据了我的大脑。此后,我便全身心地投入练功,家里的生意不再打理了,孩子也不管了,降血压的药也不吃了,总之放下了一切事务,每天潜心修炼“法轮功”。
1999年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我不敢到外面练了,就把自己关在屋里偷偷练功。期间,我先后4次与几名“功友”到长春、沈阳、哈尔滨等地“弘法”和散发“法轮功”资料,并主动负责这些人的吃住,给他们提供经费保障,3年时间支出了数万元费用。
2002年,由于丈夫一人无法打理百货生意,就将店面出兑,重新回老家种地。这下,没有了丈夫的约束,我成了自由人,家里就成了一个窝藏“法轮功”人员练功交流和隐匿资料的地方。
丈夫得知后,向我提出了离婚。可我却误认为这是“师父”考验过“亲情关”,一点也没有犹豫,就与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
后来,由于我经常外出活动,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也没有别的经济来源,就想到卖掉县城的楼房来解决资金的问题。就这样,我偷偷地把县城的房子卖了,在附近给孩子租了一间房子勉强维持生计。而卖房款很快便用在和其他功友“弘法”、讲真相、印发资料上花掉了。
从2003年到2008年这段时期,在李洪志“经文”的教唆下,我和功友们整天忙着“发正念”、“讲真相”、煽动“三退”、散发传单、光盘等工作,离家多年未归。
直到走投无路后才幡然醒悟
2008年6月,实在走投无路的我不得不回到了丈夫农村老家。多年未见,丈夫、孩子、公婆看到我时,全部傻眼了:当时虽已是初夏时节,但我身上穿的却是过冬衣服,蓬头垢面,一身肮脏,连鞋子也是破的,背包里只剩下一袋饼干、一个接水喝的矿泉水瓶子……
“这些年你去哪儿啦?怎么活成这个样了呢?”婆婆连忙把我领进屋,带我洗澡换了衣服,然后又给我做了一桌子好吃的饭菜。
吃完饭后,婆婆拉着我的手劝道:“你想想你这么多年干了什么傻事?看看你穿的是什么衣服?过的是什么日子?连个住处都没有,如果你这些年安心在县城做小百货买卖,咱家就是上百万富商了!”听完婆婆的这番话,我忍不住掉下悔恨的眼泪。
接下来的日子里,为了帮我彻底脱离邪教,丈夫请来了镇里志愿者上门帮教。在志愿者的帮教下,我才真正认清“法轮功”残害生命、破坏家庭、大肆敛财、扰乱社会的危害本质。我彻底醒悟了,决定洗心革面,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
作者:鲁喜芹(口述)何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