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省财政厅和省国资委出台支持政策

街道社区接收国企退休人员将有补助

  本报太原5月27日讯(记者王龙飞)为支持各市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省财政厅、省国资委近日下发通知,对街道和社区接收省属国企退休人员给予补助,标准为每人260元。市县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持政策由各市县明确。
  通知指出,各市(体制型省直管县)财政部门将中央企业、原中央下放企业、省属企业和市县属企业退休人员由街道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管理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管理。中央、省级财政对各市接收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并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管理服务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省级财政补助金额,按照各市接收并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省属企业退休人员数量、补助标准等因素计算。其中,接收的省属企业退休人员数量为,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各市街道和社区实际接收的退休人员数量;补助标准为每人260元。各市接收省属企业退休人员并实行社会化管理的认定标准为:人事档案移交地方管理;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地方管理;管理服务由各市县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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