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解读

  5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2020年6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重点是组织开展全方位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三年行动制度措施、问题隐患、挂牌督办和追责问责清单,三年行动取得初步成效。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重点是集中整治各行业领域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重点是总结推广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一批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体系、机制和制度。

两大专题引领三年行动

  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分2个专题: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力争3年内普遍轮训一遍,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通过多种方式优化专业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重点整治11个行业领域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通过实施三年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煤矿安全整治。用三年时间,持续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非煤矿山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全面建成运行,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消防安全整治。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
  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杜绝重特大运输航空责任事故,杜绝劫机、炸机等机上恐怖事件,机场净空环境安全风险和隐患得到有效防控治理;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得到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客船、货船、渡船、挖沙船等重点船舶得到有效监管;邮政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理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持续保持渔船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城市建设安全整治、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冶金制造安全专项整治也提出了明确目标。

全省煤矿数量减少至900座以内

  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出,要进一步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推动煤炭开采方式变革。2020年底前60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部退出,全省煤矿数量减少至900座以内,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76%以上;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监管,严格水平延深和煤层配采审批手续,对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推进“一优三减”,建设智能矿山,打造一批能源革命标杆示范矿井。2020年底全省煤矿淘汰高档普采采煤工艺,2022年底力争智能综采工作面达到50个以上,建成10座智能煤矿。
  我省将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提升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2022年底前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

本报记者王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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