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深刻吸取浙江温岭“6·13”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

我省三举措加强危化品危货运输风险管控

  本报太原6月17日讯(记者王佳丽)针对浙江温岭“6·13”槽罐车爆炸事故,6月14日,省政府安委办专题研究部署我省危险化学品危货运输环节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行动的重点任务,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三方面风险管控。
  加强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源头安全风险管控。督促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山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经营环节“十严禁”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原料采购、产品销售以及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一书一签”要求,严把资质查验、登记、核准关,查验驾驶人及押运员资质,确保承运车辆手续齐全,符合承运要求。
  加强危化品车辆待车区域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外来运输车辆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外来运输车辆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及问题;强化外来运输车辆停放区域安全管理,明确停车区域责任人员及工作职责,确保车辆停放安全;强化厂内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严格规范厂区内车辆行驶路线和行驶速度,严格限制厂区装卸区域车辆数量,设定外来运输车辆安全距离,强化外来运输人员安全管理和入厂安全教育,杜绝外来人员操作厂区装卸设施,严禁超量充装,严禁向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进行充装;科学、合理安排危险物料装卸时间,避免夜间集中装卸和运输车辆过于集中,形成安全隐患。
  加强危货运输环节安全风险管控。落实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五不承运、五不出车”制度;加强危货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督促企业按要求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实时分析、及时纠正处理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以及擅离规定线路、非正常行车等行为。交通运输部门按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其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内容,依法处罚不履行动态监控责任的企业;强化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放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出台高速公路服务区危险货物车辆规范停放管理办法,完成高速公路服务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位的划定,健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放管理办法,并纳入信息化监管平台,严格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最多不超过3辆危险货物运输车排队等待通行的要求,持续完善设置相应的提示标牌,降低危险货物运输车聚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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