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朔州市山阴县检察院收到一封群众来信,反映自己在办理户口时遇到困难。
按照职能分工,此类问题应向公安派出所反映。然而,山阴县检察院的同志没有一推了事,而是积极主动联系该群众,协调当地派出所负责同志,非常圆满地帮其解决了问题。
2019年的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作出:“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的庄重承诺。
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海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这项制度出台之前呢,我们一般接信后有问题联系一下、回复一下,多数没有及时回复,群众也不清楚自己反映的情况在哪个单位办理,办理的进展程度如何,这就导致了相当比例的重复访和长期访。”
群众利益无小事,朔州市检察院收到上级关于落实这项新制度的指示后,很快就找到了工作问题的突破口。
梁海萍说,“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就是指检察机关收到人民群众的来信、信访之后,要在7日之内进行认真审查,做出是否受理、是否需要补充材料以及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程序性回复。
“如果是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我们要在3个月内答复群众办理结果,如果案件复杂、涉及多个部门,3个月内没有办结的,也要及时答复办理的进展情况,”梁海萍说,“这项制度的建立是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回应社会关切的有力举措。”
制度实施一年多来,朔州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群众来信186件,接听群众来电110件,接待群众来访256人次,做到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百分之百。
现在,朔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全部开通了12309检察服务热线,设立专门的接访大厅和检察长接待室,开通网络群众意见箱,由专人接收群众来信,实行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信访“四位一体”办理全覆盖。
本报记者刘成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