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综合

群众举报一辆出租车遇绿灯时不依次通行

垣曲交警第一时间核实查处

  本报运城消息 7月24日,垣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及时查处一辆出租车遇绿灯不依次通行,而影响后车通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2日15时30分,群众电话举报在滨河西路历山路口,一辆出租车在绿灯时故意不通行,而导致后车无法按信号灯及时通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大队122指挥中心及时通过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对该车辆行动轨迹予以跟踪分析研判,并确定该出租车号牌为晋MT30XX。
  24日,民警通知该车辆驾驶人宋某某到大队,现场对该驾驶人宣传讲解红绿灯路口不按规定依次通行的危害性,对其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自身违法的危害,切实提高自身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鉴于此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宋某某依法作出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张海军 王彦俊)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0-07-30期

  • 第2020-07-29期

  • 第2020-07-28期

  • 第2020-07-27期

  • 第2020-07-26期

  • 第2020-07-25期

  • 第2020-07-24期

  • 第2020-07-23期

  • 第2020-07-22期

  • 第2020-07-21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