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媒体报道,今年12月底前,我省将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所有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和服务人员的“好差评”体系。办事群众对政务服务可以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报道称,根据有关通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好差评”评价范围;各级各类政务服务机构(大厅、中心、站点、窗口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件、办事指南、服务应用全部纳入“好差评”范围。
这就是说,从此以后,在山西,政务服务绩效将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也意味着,政府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必须将此当回事,并放在心上,落在行动中。
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关键是把市场主体的活跃度保持住、提上去,根本是要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其中,政务服务则是关键中的关键。
当下,山西各地各部门推出不少的政策措施,深入转变政府职能,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并且收到明显成效。但是,在横向上却存有差异。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服务作风和能力也不尽相同,有的甚至天壤之别。以政府部门办事为例,现在虽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已经少了很多,但与老百姓希望的“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的要求相比还有距离。
此时,我省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就是要以公开透明的方式将考核权交给了企业和群众,从而改变过去自上而下、不公平不透明的传统考核模式。那些不给群众好脸色、不好好办事的被考核者,就会得到群众和企业的“差评”。各地、有关部门可以将“好差评”反映的问题作为优化办事流程、动态调整办事指南的重要参考依据,建立完善“好差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工作机制。
对于“好差评”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要及时回应、限期整改。评价为差评并经查实的,要在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若在期限内难以整改的,应说明理由和整改期限,并将整改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反馈。
这样一来,那些得到“差评”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晋升晋级就会受到影响,从而达到促使其积极改正、上进,最终推动问题解决的目的,从而实现让政府部门做好服务是本分、服务不好是失职落到实处,营商环境将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活力将进一步激发。
当然,具体实践中,我们还有许多地方需要进一步细化,要通过措施的细化来保证评价的公正客观,防止出现“误伤”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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