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太原出租车将启用人脸识别系统

驾驶员运营时须人、车、证、卡相符

  本报太原8月14日讯(首席记者齐泽萍 通讯员杨春兰)没有取得从业资格证,能擅自驾车运营吗?今后,太原市将使用科技手段杜绝此类违规情况。8月15日起,太原市六城区出租汽车将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出租汽车司机只有“刷脸”确认身份后,才能开车上路运营。
  为使广大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规范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太原市城市客运办制定了《太原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人脸识别系统管理制度》。据太原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中心刘耀华介绍,太原市将依托出租汽车现有的智能管理系统,启用人脸识别功能。驾驶员取得从业资格证后,必须经注册并取得IC卡,且其人脸影像信息与IC卡绑定后,才可从事出租汽车运营。
  驾驶员运营时,必须人、车、证、卡相符。驾驶员无证运营或未在本车注册运营的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太原市客运办稽查部门在加大路查路检力度的同时,将利用智能系统及人脸识别系统实施线上随机抽查。对已取得从业资格证并在此车注册的驾驶员,在营运时未按规定使用本人IC卡的,将带车召回约谈,责令写出检查,并安排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相关法规学习。如再次出现上述行为的,将按不携带运营证件的相关规定给予驾驶员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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