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新闻

9月1日起

我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

  本报太原8月28日讯(首席记者贠娟绸)9月1日起,我省开始预收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2020年,全省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提高30元,同步增加个人缴费标准。2020年预收2021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这是记者今天从省医保局了解到的。
  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5日,集中征缴期间,每月1日—25日可办理缴费,各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需政府各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对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补贴的,由医保经办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原有渠道办理。对需个人缴纳差额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标注具体缴费金额,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再通过微信、手机APP等缴费渠道办理缴费。
  需要补缴保费且符合补缴政策的,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具体补缴金额,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后,缴费人再通过微信、手机APP等缴费渠道办理补缴。
  缴费渠道分为自行缴费、集中代收和银行批扣三种。缴费人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办理缴费,也可到协作银行网点通过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选择集中代收方式的缴费人可选择由村(居)委会、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协办代收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村集体补助、资助等由协办人员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缴费人选择银行批扣的(当地是否开通批扣业务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由缴费人与银行、银行与税务部门分别签订两方协议,缴费人将保费预存至签订协议的账户内,通过银行扣款完成缴费。
  登录微信进入[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保缴纳],选择[我的缴费记录]可以实时查询通过微信缴费的明细信息;选择[参保人缴费查询]可以查询微信、协作商业银行(手机APP、柜台、批扣)、办税服务厅虚拟户等渠道缴费入库记录。
  符合退税政策,由交费人自行向退费医保经办机构提出退费申请,且必须要在集中缴费期内及时申请,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核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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