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严格落实“八不准”要求

我省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本报太原8月29日讯(记者王佳丽 通讯员张舰)8月24日,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势头的通知》,要求集中利用半年时间,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通知》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占地行为。特别是对7月3日后新增的农村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要严格按照“八不准”要求,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房,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8类农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查处。
  《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主动作为,不折不扣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巡查监管,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问责的问责,该复耕的限期复耕到位。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对群众反映强烈或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线索,公开曝光,严肃查处,形成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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