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治消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简称《资源税法》)中关于资源税的一系列的减免税政策,让企业绿色转型发展更有动力了。”日前,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财务部长陈亮欣慰地说道。
“《资源税法》实施之前,洗煤的资源税按照原煤资源税税率的85%进行计算,折合下来税率为6.8%,《资源税法》实施后,洗煤资源税的税目为选矿,税率为6.5%,与之前相比下降了0.3个百分点,预计一年可为我们企业减税近400万元,我们将把这笔钱投入到煤矸石、煤矿采空区的治理项目上来,进一步改善地方的生态环境。”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税收会计魏东升激动地说。
据悉,《资源税法》正式实施后,为了充分发挥资源税保护环境的积极作用,上党区税务局针对《资源税法》带来的新变化,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第一时间通过税企微信交流群将关于《资源税法》的讲解视频、宣传资料进行了分享,同时组建了5个税宣小分队向煤炭、砂石、水泥等行业的95户纳税人就资源税申报期限变化、税目税率变化等内容进行了面对面、点对点的上门宣传辅导,确保了区所有资源税纳税人及时全面掌握《资源税法》最新政策以及变化内容,促使了企业尽早谋划,做好绿色发展文章。
“为了精准落实资源税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税收对自然资源的呵护作用,我局将坚持以税收共治为发力点,进一步加强与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工作配合协作机制,及时进行信息共享交换,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有效,为地方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上党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郝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