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为”,为党员干部明晰了政策边界,划定了红线底线——

我省发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正负面清单

  本报太原9月18日讯(首席记者贠娟绸)9月17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委组织部、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我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正负面清单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5月15日由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正面清单共计9类85项,负面清单共计9类70项。正负面清单体现了现行法规制度中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回应了党员干部普遍关心的具体问题,具有务实、具体、全面的特点。正面清单聚焦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党员干部普遍关心、常见常遇的问题,从9个方面对现行制度规定条款进行了摘录,并注明出处,便于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及时查阅、对照执行;负面清单聚焦当前易发多发的问题,采取与正面清单相对应的分类方式,列出了执行中应坚决杜绝的禁止性条款。两个清单,既明晰政策边界、突出正向引导,又划出红线底线、强化反向约束,有利于党员干部系统了解掌握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有利于各级党组织精准把握运用、有效贯彻执行。正负面清单分类细致,分别对贯彻执行中的具体程序、具体要求或具体标准以及最新要求,条目式进行了罗列,更有利于对照执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正负面清单将分散在不同制度文件中的具体要求进行了收集梳理,有效解决了党员干部掌握不全面、不系统、不及时的问题。适用范围方面,正负面清单不仅涵盖了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也包括了国有企业、学校等单位及企事业人员。内容方面,不仅明确了接待、出差、调研等公务活动中的规定要求,也列出了党员领导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接受宴请等个人行为方面的纪律要求。
  自今年5月以来,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组织部组织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正负面清单》。其中,正面清单10类48项、负面清单5类35项。两个清单的制定,为各级党委(党组)选人用人树立了“方向标”、架起了“高压线”。两个清单从现行的226个干部选任政策法规中,取重点、择要点而形成,有利于领导干部把握关键、依规操作,是不能腐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的重要抓手,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正负面清单》突出权威性和指导性,全面贯彻系列党内法规政策,认真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党委(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干部选任工作责任、组织纪律等新精神新要求。对现行的选人用人政策规定进行了全面梳理,涉及党政干部选拔、领导人员管理、职务职级晋升、选任程序流程、干部管理监督等方方面面。《正面清单》全部出自226个干部选任政策法规,都是干部选任工作的实质性、关键性规定。《负面清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多个政策规定中筛选出了“红线”和“底线”。两个清单突出整体性和系统性,48项正面清单、35项负面清单浓缩了干部选任政策规定的关键点。选任对象全覆盖,把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公务员等不同类型的干部全部纳入其中,分别明确了选任原则、资格条件、工作程序、问责规定。选任工作全链条,对干部录用、选拔、交流、回避、免职、辞职和降职等都列出了关键点,涵盖了干部“进退流转”的方方面面。选任把关全流程,对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5个关键程序,明确了严格把关的重点,涵盖了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全流程。选任问责全对应,负面清单重点对应正面清单“必须做”情形,明确了“不可做”的纪律要求,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合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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