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9月22日讯(记者姚凡)今天,记者从太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有效推进博物馆事业发展,增强文化软实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太原制定出台了《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
在新闻发布会上,太原市文物局相关负责人对《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的制定、出台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市文物局从2019年初开始着手立法的准备工作,2020年7月31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条例(草案)》分五章共37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促进和保障,第三章管理与服务,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借鉴广州、西安、南京、苏州等城市博物馆建设的先进相关立法经验,结合太原实际制定。
据了解,《条例(草案)》分五章共37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促进和保障,第三章管理与服务,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借鉴广州、西安、南京、苏州等城市博物馆建设的先进相关立法经验,结合太原实际制定。